关于推进人事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阅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08-08-01
文章摘要: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开展全国人事人才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人发[2005] 22号)、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人事人才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5] 137 号)要求,结合我市各项人事业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开展全国人事人才基础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人发[2005] 22号)、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人事人才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5] 137 号)要求,结合我市各项人事业务工作的发展需要,现就全市人 事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人事人才数据库建设.人事人才数据库建设是 整个人事信息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统一平台,整合资源,为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数据信息管理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人事部、省人事厅的要求,建库工作统一使用人事部研制开发的《中国人事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此软件作为人事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平台,在此平台上已成功研制开 发了人事人才统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公务员登记、工资日常管理等模块,目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模块正在研制之中。今后我市各类人事业务工作软件都将在此平台上应用。
     二、加快人事人才数据库的应用,人事人才数据库建设,对当前的公务员登记、工资套改、工资日常管理以及人事人才统计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和促进。为了确保人事人才数据库的信息录入和更新与相关的人事业务工作同步,要求各单位在办理人事业务时,要坚持先录入,再办理的原则,将人事人才信息的采 集录入和更新工作列为办理相关人事业务的一道必经的程序。
  三、建立一支离素质的人事人才信息化队伍。各单位要确定1-2名懂电脑的人事干部来从事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工作。要配合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确保能比较熟练地掌握《中国人事信息 管理系统软件》的操作和使用。要保持信息化建设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四、要为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各单位要为从事信息化工作的同志配备必要的电脑,统一购买《中国人事信息管理软件 ,并为他们的培训、学习和日常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根据湘人发[2005]137号文件规定, CNHR标准版软件统一发行价格为2480元/套(含人才统计、工资业务管理、公务员登记)
     五、切实加强对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的领导,各单位要高度 重视信息化建设,明确一名领导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及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

 衡阳市人事局
二00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