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衡阳人事人才网 阅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08-08-02
文章摘要: 衡人发[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省直及中央驻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2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衡人发[2008]10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局,市直、省直及中央驻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8]2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11月1日,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与实务,下午2:00-4:30考经济基础知识。
  二、报考条件仍按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人职[1993]76号)的文件规定执行。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件不得报名,要严格报考条件,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考试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3号令)进行处理。
  三、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 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和科目代码不变。
  四、全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8日。各县市及南岳区在报名时,要对报考人员逐一现场数码照相,报名时间和地点自行确定,但务必于5月10号前将报名登记表、信息卡及报考人员数码彩色相片文件(JPG格式,480x640像素,大小不超过200KB)及考试用书征订单(见附件二),报衡阳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予补报。市直(含四城区)单位,省直和中央在衡单位的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6日-8日,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先送衡阳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市人事局考试指导中心数码照相和报名(报名地址:衡阳市人事局办公楼三楼人才招聘大厅,电话:2896689)。
  五、报名时须本人到报名现场数码照相,并提交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见附件一,报名表可在衡阳人事人才网上下载)、报名信息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背面)、学历证书原件、考试用书征订单。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的还需提交报考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三)。
  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83元、数码照相费20元。
  七、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参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或圆珠笔、2B铅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各种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考试中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考试用书的征订要按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强行搭售或推销其它考试用书。为了方便考生,减少考试用书传递环节,完善人事考试公共服务体系,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开通了网上售书通道,提供邮发考试用书服务。需要征订考试用书的考生可直接登录www.oeoe.net.cn进行征订,也可以在报名时委托人事部门预订。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法规出台的实际情况,对财政税收、运输经济(公路)、运输经济(水路)、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经济、建筑经济等6个专业初级、中级共12种经济考试用书重新编写,以往年度的考试用书不再使用。
  九、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规模大、涉及面广、参考人数多,组织实施工作难度大,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文件精神通知到有关人员,严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事考试考务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3]40号),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
 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网上售书支付表
 
 
                    衡阳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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