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人发[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中央及省驻衡单位组干人事科(处):
衡阳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自二00二年八月成立以来,因原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岗位异动,为确保我市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以下调整。
主 任: 郭林春 市人事局局长
副主任:聂东柏 市人事局副局长
凌建新 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长
委 员: 蒋 青 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封哲夫 市委组织部干一科科长
刘云宝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刘 虹 市纪委审理室副主任
肖精华 市法制办法规综合科科长
罗胜利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王晋衡 市卫生局人事科科长
何信勤 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仲裁科科长
胡吉生 市人事局综合规划仲裁科副科长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由何信勤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胡吉生同志担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