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试是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方式之一。我省从1992年开始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已开考的系列(专业)有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等。人事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按照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颁发资格证书的原则,采取属地组织考试的管理模式。其资格全国范围内有效。2004年起,我省对土建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实行以考代评,考试合格者由湖南省人事厅统一印制,颁发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资格考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检查监督、验证、发证工作,考试工作机构负责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我市的会计、审计、统计、卫生、土建工程资格考试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经济师考试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1. 报考条件
初级: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助理统计师、助理经济师、高中以上学历。
中级:会计师、大专、从事会计工作5年,本科、从事会计工作4年,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大专、从事本专业6年,本科、从事本专业4年。
a) 卫生系列:
员级:中专学历
初级:中专学历 从事药、护、技士工作5年以上
大专学历 从事药、护、技工作3年以上
本科学历 见习一年以上
中级:中专学历 担任医师(药、护、技)职务满7年
大专学历 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本科学历 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硕士学位 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b) 土建工程:
初级:高中以上学历 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
中级:大专学历 从事本专业五年以上
本科学历 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
硕士学位 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
大专以下学历或非土建类专业学历 从事本专业七年以上
2.报考时间
经济、审计、统计 每年3-5月报名,10-11月考试
卫生、会计 每年10月-12月报名,第二年度4-6月考试
土建工程 每年3-5月报名,9-10月考试
报名地点:经济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报名,其他系列(专业)到各主管局报名
三、特殊人才特别评审办法
对特殊人才的界定、申报材料要求、评价条件仍按湘人发[2006]60号文件的第一、四、五条规定执行。同时,要把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社会主议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作为重点对象纳入特殊人才特别评审范围。从2007年起对特殊人才特别评审政策作出如下调整:一是要严格控制开评系列,从2007年起只在经济、工程(含林业、地勘工程专业,不含土建工程专业)、农业、工艺美术等系列开展特殊人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别评审工作。 二是要简化评价程序,省里规定,取消专家组实地考察环节,在申报单位严格把关的基础上,由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考察提出意见,单独呈报。三是完善评审办法,在评委支单独设组进行特殊人才特别评审。按照要求,各单位如有这方面的人才,请按照规定和要求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