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
2.评审
3.送审材料
送审材料分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两者需分类装订成册。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A4开白纸作底。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提供所需原件的同时,还要提供复印件。市职改办核定后,复印件报省人事厅。原件返回申报单位。
(1)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①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一份;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中、小学系列职称的填写《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两份;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④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原件及《聘任书》或《聘用合同书》;⑤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⑥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⑦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申报高级职务近五年每年1份,申报中级职务近四年每年1份;⑨申报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还应分别提供《统计证》、《会计证》的复印件;⑩市级以上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副主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者,还需提供《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区)医院服务登记表》;申报教师高、中级职称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
(2)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准备和顺序要求:
《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个人述职报告(份数要求多的系列只装订一份);任现职以来公开发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3)整理送审材料应注意事项:
①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②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务、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③所有参评材料中除《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两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此要求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