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部分职位资格条件调整的说明

来源:衡阳人事人才网 阅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08-08-01
文章摘要: 一、调整的政策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省公务员招考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下,经过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并由市招考办与招考单位经过充分协商后进行的。

一、调整的政策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省公务员招考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下,经过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并由市招考办与招考单位经过充分协商后进行的。
  二、调整的背景
  本次调整是根据目前我市公务员招考报名的形势发展变化,顺应部分报考人员的强烈要求进行的。
  三、调整的目的
  本次调整是为了放宽一部分报考限制条件,不拘一格广纳人才而进行的尝试。
  四、调整涉及到的单位
  市白沙洲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经委、市公安局、常宁市公安局、祁东县公安局、衡南县公安局、衡山县公安局、衡东县公安局、南岳区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商务局、市衡州监狱。
  五、调整的职位详见《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部分职位资格条件调整公告》
  六、调整后的职位资格条件异动一览表(附后)
  七、衡南县公安局基层民警1的职位代码为213,基层民警2的职位代码为214;南岳区基层民警1的职位代码为236。
  八、调整后报名时间延长至3月11日
  九、调整后原报考已调整职位的考生可以报符合条件的任一职位,
  不需要重新缴纳考务费。
  十、没有调整的职位,根据《2008年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的规定,原则上不允许考生报考其他职位。
  十一、请各位报名参考人员理解、配合、支持衡阳市的公开招考工作,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服务。


                     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