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体检(体能测试)通知

来源:衡阳人事人才网 阅读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08-08-01
文章摘要: 衡阳市公务员招考办决定对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入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衡阳市公务员招考办决定对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入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能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请列入体检(体能测试)名单的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体检(体能测试)通知单,于7月12日早上6:00在衡阳市委门口(太阳广场北面)集中,统一乘车去医院参加体检。请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除参加体检外,于7月13日早上7:00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体检(体能测试)通知单,在衡阳市二中校门口集合,参加体能测试。
  二、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
  2、考生须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届时迟到或不参加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必须自觉关闭,上交给每组领队并安排专人保管,体检结束后,凭身份证领取。
  4、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不得透露自己姓名等情况,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大声喧哗,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三、收费标准
  参加体检的考生收取体检费300元(如需加试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除参加体检外,要求7月13日参加公安体能测试,需另收取体能测试费50元。在领取体检(体能测试)通知单时交纳。
  四、纪律要求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1、体检期间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考生亲友尾随的;
  3、扰乱工作场所秩序的;
  4、伪造证件、证明等以取得体检资格的;
  5、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6、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