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0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和学科带头人津贴将于
1、2010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采取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我局南院(原市人事局)501室亲笔签字领取存折的方式发放。
2、2010年度市学科带头人津贴原则上由本人到我局南院(原市人事局)501室领取。由单位有关同志代为统一领取的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方可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需先由本人与我局专家服务中心联系确认后方可领取。
联系电话:2896690 13975401910
联 系 人:范志青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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