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组干)科:
根据全省人事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人事统计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7]1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7年度全市人事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人事统计工作内容
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和工资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2007年度人才统计和工资统计报表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部分内容。按省人事厅要求,2007年度人事统计需填报《二00七年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二00七年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二00七年国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二00七年集体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表》和《二00七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表》。
二、改进人事统计工作方式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人事人才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湘人发[2005] 137号)和市人事局《关于推进人事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衡人发[2007]29号)要求,结合公务员登记和工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人事人才数据库的维护更新工作,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以人事人才数据库为基础自动生成今年的人才和工资统计报表,并使用2007年人事统计报表数据处理软件上报统计报表及汇总数据,在上报的同时,将本单位的人员信息数据库一并报送市人事局信息中心。各县市区在确保按时完成今年统计年报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已建立人事人才数据库的,要按照建库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利用人事人才数据库自动生成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新方法。国有企业单位仍按往年的统计方法填报相关报表。
三、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
按照报表填报内容和审核要点,认真做好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尤其要注意相关指标项两年数据对比,增减变化较大的要予以说明,报表中“其他”项和须报名单的数字要作具体说明。今年各单位上报汇总将采取“集体审核、统一汇总”的办法,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规范性。(具体上报时间见附件)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分析工作
为了充分发挥人事统计的作用,各县市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统计数据信息和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人才和工资统计分析,提高统计数据开发利用率和统计服务水平。
附件: 2007年度全市人事统计上报要求
衡阳市人事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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