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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衡阳人事人才网  时间:2010-07-02 15:39:43  作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湘人社工字〔2010〕5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
  二、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湖南省合格标准均为50分。
  三、根据人社厅发[2010]47号和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精神,全国通用标准60分和省内合格标准50分在参评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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