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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多措并举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

来源:湖南人事编制网  时间:2009-04-08 15:31:15  作者: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省就业形势带来的影响,省人事厅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种举措,积极主动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配置高校毕业生资源中的作用,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与教育等部门和高校的协作,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供求洽谈会和用人单位进校园等多种方式,为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今年,将继续以中国湖南人才市场为龙头,联合全省各级人才市场,共同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择业信息登记、政策咨询、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以及档案管理、代办保险等“一条龙”人事代理服务。特别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各级人事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人才市场执法监管,开展人才市场专项整治,规范人才市场招聘秩序,坚决查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进行欺诈、乱收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扩大“三支一扶”计划规模,完善相关优惠政策,选拔更多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三支一扶”。同时,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在省、市两级拓展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进一步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帮助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拓展就业机会。

  三是认真落实相关人事人才优惠政策,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继续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为高校毕业生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平等竞争的平台。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西部,建功立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对自愿到我省西部地区参加开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实行“户口不迁、来去自由”的政策。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对录用为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公务员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适当高定。聘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适当高定。到县市区(不含本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农、林、水科技工作或长期在乡(含乡)以下卫生单位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执行国家规定的浮动及固定晋升工资政策。对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将热情为其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解除其后顾之忧,促进形成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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