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科:
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12月10日起,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增人计划,需按要求认真填写《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审批表》,原《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申报表》即日废止。
特此通知。
衡 阳 市 人 事 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上一条:关于编制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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