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09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面试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招录基层政法干警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0月10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复审地点:市人事局二楼大厅。
资格复审时,退役士兵须持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户口本(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书;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2008年毕业且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学校出具的户籍、档案、未就业证明(证明格式见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省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定向招录政法干警有关问题的解答》)。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及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望各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相互转告。如因通讯不畅造成联系不上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10月16日,地点拟设:衡阳市艺术学校(衡阳市蒸湘区衡祁路98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三、具体事宜以衡阳人事人才网、衡阳党建网、湘南人才网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734---2896682(传真) 2896622
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衡阳市招录培养基层
政法干警工作办公室
二OO九年九月三十日
上一条:2009年衡阳市公务员招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衡阳市2009年定向招录培养政法干警体检、体能测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